●行政处罚罚没金额最高纪录:
鲜言多种手段操纵“多伦股份”股价案
时任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董事会秘书(代)及多伦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鲜言采用多种手段操纵“多伦股份”股价,证监会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5.78亿元,并处以28亿余元罚款,该案刷新了证监会行政处罚罚没金额最高纪录。
●沪港通跨境操纵第一案:
唐某博等人操纵市场案
唐某博等人利用在香港和内地开立的证券账户,操纵“沪港通”标的股票“小商品城”,通过制造人为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误导其他投资者参与交易,实施跨境操纵;此外,还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操纵其他5只内地股票;两起案件非法获利近3亿元。
●全国首例操纵商品期货合约价格刑事案件:
姜为操纵“甲醇1501合约”操纵案
国内第一大甲醇贸易商欣华欣公司时任总经理姜为运用42个机构账户和个人账户,通过囤积甲醇现货和集中资金优势(共动用资金14亿余元)、持仓优势操纵“甲醇1501合约”,被证监会依法处以100万元罚款、采取终身期货市场禁入措施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欺诈发行强制退市第一案:
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
欣泰电气为实现在创业板发行上市目的,报送包含虚假财务报告的发行申请材料,骗取发行核准;上市后继续披露虚假财务报告,构成欺诈发行、虚假陈述。证监会依法对欣泰电气及其17名现任或时任董监高及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并对欣泰电气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温德乙,时任总会计师刘明胜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深圳证券交易所随即对欣泰电气启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程序。
●重大资产重组“借壳方”财务造假第一案:
康华农业、步森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
康华农业为实现上市目的,长期有组织地进行系统性财务造假,造假金额巨大,造假手段恶劣,情节严重的涉嫌违法犯罪事实。康华农业被顶格处罚60万元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3名责任人员被采取市场禁入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浙江步森股份因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被依法处罚30万元。
●新三板财务造假第一案:
参仙源财务造假案
参仙源通过少计成本、价格不公允的关联交易方式虚增利润1.29亿余元,证监会依法对参仙源处以60万元顶格处罚;并对时任公司董事长于成波、总经理李殿文及相关人员给予警告以及5-30万元不等的罚款,参仙源案是新三板领域查处的首个财务造假案例。
●整治审计、评估行业乱象: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未勤勉尽责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大智慧开展2013年年报审计业务中未勤勉尽责,未执行必要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在大智慧下属公司股股东权益价值评估过程中,违反多项执业准则规定,包括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评估结论存在具有重要影响的实质性遗漏、未披露评估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未对现金等实施有效的评估程序、评估报告出具日期早于内部审核日期等。证监会依法没收上述机构相关业务收入,并分别处以违法所得三倍金额的罚款。
●自媒体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第一案:
弥达斯编造、传播“招商银行喊国家队还钱”虚假信息案
2016年2月24日,微信公众号“弥达斯”发布《国家队:招商银行副行长喊你还钱了》,引发市场关注,随后又发布勘误道歉声明。“弥达斯”总编辑李辉为吸引眼球,采用不符合实际的标题,其部分报道内容断章取义、为主观臆测。该虚假信息通过微信、转载等多方式广泛传播,造成较大市场影响,最终证监会依法责令中融汇智、李辉改正,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查处整治私募乱象:
青原投资违法违规案
私募基金管理人青原投资通过网站公开推介“青原一号证券投资基金”和“青原投资·泰兴1号债券投资基金”等产品,作为普通合伙人设立并负责管理的有限合伙型基金浩源泰兴向6名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并挪用其管理的浩源泰兴财产5万元。广东证监局对青原投资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罚款。
●严查非法场外配资:
恒生公司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
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网络技术公司明知一些不具有经营证券业务资质的机构或个人的证券经营模式,仍向其销售具有证券业务属性的软件(具有开立证券交易账户、接受证券交易委托、查询证券交易信息、进行证券和资金的交易结算等功能),提供相关服务,获取非法收益上亿元。证监会依法对恒生公司等进行违法所得“没一罚三”的行政处罚,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本报记者徐昭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