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部分新三板公司受疫情影响较大

段芳媛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截至2月18日,逾60家新三板公司公告了受疫情影响情况。有的公司因疫情影响复工有所延迟,有的医药类公司表示相关产品销量大增。

  影响不一

  受疫情影响,部分新三板公司表示,员工难以返厂复工,但已安排线上办公;有旅游业、传媒业等公司因疫情影响处于“停摆”状态;医药类公司则因防疫药物的需求大增,出现供不应求的状况。湖北地区疫情较重,当地一些新三板公司“停摆”。

  正荣股份主要从事饲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生产经营场所位于湖北省荆州市,产品主要销往湖北省内的经销商、养殖场和养殖户等。公司公告称,湖北省属于疫情防控的重点地区,恢复生产经营时间将根据疫情情况、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疫情防控措施、行业主管部门的通知另行安排。武汉地区的新三板公司创洁工贸公告,公司在湖北省及湖南省的经营和物流业务全部停滞。

  瑞美股份公告显示,根据各地会展办发出的通知,许多展会活动延期或暂停,恢复时间将根据疫情情况、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疫情防控措施、会展主管部门的通知另行安排。如果本次疫情持续时间过长,公司经营活动将可能受到较大不利影响。

  旅游业方面,世界旅游表示,根据杭州市防控要求,公司营业场所已暂停营业;遂昌旅游称,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旅游观光和住宿,景区作为人员密集场所,会引起人员大范围聚集。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在疫情爆发期间关闭营业场所,公司已全部停止营业。

  从事与旅游相关业务的公司受到影响。比特智能主要面向酒店及旅游市场。国内旅游业停滞,酒店集团及单体酒店基本处于暂停状态,预计对公司2020年上半年国内市场业务影响较严重。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度及2019年1-6月份国内市场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53.16%和46.45%。

  影视业方面,汉泓影院公告显示,疫情爆发期间关闭了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营业场所,公司及各子公司均已全部停止营业;方金影视表示,公司的下游企业暂未经营,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各大院线不能如期播映影片,导致公司的影视作品未能如期上映完成销售。

  医药类公司因防疫物资的需求增加,销售量大增。

  以新三板公司老肯医疗为例。公司是国内生产空气消毒设备的重要企业,生产的医用空气消毒设备包括等离子体空气净化消毒机、多功能空气消毒机、层流空气消毒机、床单位臭氧消毒机等29款系列产品。

  自疫情发生以来,老肯医疗生产的医用空气消毒设备市场需求量大增。公司已分别收到武汉火神山医院、武汉雷神山医院、北京小汤山医院和武汉协和医院等全国72家集中收治新冠肺炎患者的医院函件,要求公司批量提供医用空气消毒设备。截至2月10日,共收到订单27350台套。公司医用空气消毒设备已发往武汉火神山医院、武汉协和医院、北京小汤山医院等重点地区5416台套。

  政策扶持

  各地出台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首先是减轻企业负担。例如,工业用水、用天然气价格均下调10%,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3个月房租免收、6个月房租减半。其次是强化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压缩办贷时限,加大信用贷款。对受疫情影响、授信到期还款确有困难的中小微企业,金融机构要通过适当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调整还款期限和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断贷。同时,2020年,湖北省内金融机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和新增额不得低于去年同期水平。其中,新型政银担业务贷款规模占比不低于30%。

  同时,湖北省将加大财税支持。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依法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按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等;纳税人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报省级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此外,山东省、河南省、黑龙江省、河北省等地出台了省一级的措施。苏州、盐城、徐州、珠海等地出台了市一级的政策。例如,珠海市出台了十条政策意见,以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政策主要针对珠海市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且按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全面落实防疫工作,做好本单位人员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及报备等相关措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