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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两年监管再推“债转股”降杠杆 挂牌企业积极推进模式不同

21世纪经济报道

  8月8日,发改委等多部委发布关于《2018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下称“工作要点”)的通知。

  这也是继2016年后,监管层再次提出利用债转股的方式缓解企业债务问题。

  文件中特别提到,要开展债转优先股试点,鼓励依法合规以优先股方式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探索以试点方式开展非上市非公众股份公司债转优先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称“全国股转系统”)作为国内重要的非上市公众公司交易所,未来无疑也将是债转优先股,市场化债转股的实验场所之一。

  事实上,目前新三板市场多家挂牌企业已经积极开展了债转股事项,尽管与目前市场上主流债转股做法有所不同,但一定程度上也起到了降低挂牌企业负债率,降低了潜在的债务风险。

  债转股进行时

  8月3日,新三板挂牌企业青聚能钛(872625)发布公告称,将要进行2018年首次股票发行的工作。

  仔细来看,青聚能钛此次定增与一般新三板的定增融资有所区别,是一笔认购方拟采取债权转股权方式进行认购的定增,国开发展基金将两笔合计9500万的债权转化为了青聚能钛公司的股权,具体对价的股权还需根据评估后来确定。

  毫无疑问,青聚能钛此番定增便是债转股。

  对于此次债转股的交易,青聚能钛方面表示,近年钛行业行情低迷,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需求不振,公司持续亏损,财务负担重,从而导致公司偿债能力减弱,高负债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司的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因此拟利用本次股票发行通过债转股方式,降低公司负债水平,提高偿债能力。

  根据青聚能钛发布的2017年年报显示,截至2017 年末,公司总资产(合并口径)为98,074.83 万元,总负债(合并口径)为89,652.61 万元,资产负债率达91.41%,比例高于同行业水平,其中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53.46%。

  回溯近几年情况,新三板企业早在2016年就开始了债转股的尝试。尤其是,2016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后,多家新三板公司也开始陆续积极尝鲜,截至2018年陆续已经有超过50家的新三板公司尝试了债转股。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完全统计,2018年至今已经有接近20家新三板公司公告了将进行债转股的交易。

  通过记者梳理的情况显示,与主流市场债权人是银行情形不同的是,这些新三板定增进行债转股的债权人主要为公司实控人、股东或者是实控人或股东的关联方,在一定程度上,这说明公司实控人愿意通过自己旗下的其他资产或公司未挂牌公司降低负债率。

  如挂牌公司华彬天星(872540)的案例中,华彬天星便拟向关联方控股股东华彬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发行8800万股股票,华彬航空集团以其拥有公司的4.4亿元债权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认购价格5元/股。

  东北证券研究总监付立春8月8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无论和谁进行交易,债转股都是可以降低负债率。现在中小企业经营不确定性比较强的情况下,企业的资金链、杠杆和资产负债率承担着比较大的负担,无论是关联方还是其他的投资者,都是基于给企业降低负债率的想法去做事情的。”

  但一定程度上,过多的关联性债转股交易也会引起市场的质疑,挂牌公司与实控人或股东关联方的企业有大量的债转股不免有粉饰财报的嫌疑。

  付立春也讲道:“有的公司同关联方的债转股可能并不是真实、实质的正常操作,只是为了账面上的一些交易,让企业的负债率降低,让报表更加好看。”

  股债结合产品需求迫切

  就在今天发布的工作要点中还特别提到,要稳步发展优先股和可转债等股债结合产品,优化上市再融资结构。对于新三板企业来说,除了债转股之外,可转债也是非常重要的降低杠杆率的再融资方式。

  就目前的情况来,2017年9月,全国股转系统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发布了《创新创业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允许符合条件的新三板创新层挂牌公司向沪深交易所,申请发行并转让可转换为挂牌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

  记者从全国股转系统处获悉,截至8月8日已有6家创新层挂牌公司完成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96亿元,另有3家公司已取得交易所发行无异议函,并启动发行。

  另一方面,一些不是创新层的挂牌企业也还在尝试利用四板市场发行私募可转债。近期,新三板挂牌企业凌志股份(831725)便在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成功发行了一笔规模5000万的私募可转债。

  付立春认为:“融资有债券和股权两种方式,它们各有不同的特点,二者结合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证投资者收益的相对稳定并且有所保证,同时在一定条件下实现企业的成长,所以债转股或者股债结合的产品在新三板市场中还是有需求的。”

  “现在信用债违约事件不少,对于新三板企业来说,如果能够设置转股条款,一定程度上对债权人也是有所保障的,这样公司发债就要容易一些。”北京地区一家新三板挂牌企业的董秘8月8日对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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