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徐昭 彭扬 吴瞬)3月2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监会原主席肖钢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严监管是对的。我本人作为前主席,反思2015年的股市异常波动的教训之一,监管上还是比较薄弱的,特别是对杠杆融资,不管是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的杠杆,还是信托公司的杠杆。对整个的高杠杆投机的监督力度是很不够的,而且协调得很不够。所以从这之后,监管体制在不断深入改革,是吸引这次的教训。现在加强从严监管市场,也是建立有效监管的一个必须手段和措施。
关于“证券法修改是否要提高行政处罚金额上限”相关问题,肖钢回应说:“我在证监会工作时,也很苦恼。因为有的法律规定的处罚金额很小,起不到威慑的作用,违法违规的成本比较低。我认为下一次修法当中,要提高处罚金额。对于不同的性质、不同的违规、违法的程度应该有所区别,让监管部门有一个度量的权限。由于资本市场信息透明,因此对于欺诈应‘狠狠’地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