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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基金发行乍暖还寒 年内已有5只产品未能成立

李树超证券时报

  虽然开年股债市场涨势如虹,但基金募集市场仍然寒意逼人。昨日,申万菱信基金、先锋基金两家公募旗下基金发布募集失败公告。今年以来,募集失败的基金数量达到5只。自2017年4月首只基金“暂不生效”以来,募集失败的现象已经蔓延到29家公募旗下的36只基金,基金募集失败日渐“常态化”。

  年内5只基金募集失败

  昨日,申万菱信安泰聚利纯债发布公告称,该基金于2018年11月6日开始募集,截至2019年1月24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未能满足基金合同规定的备案条件,故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同日,先锋基金也发布基金募集失败公告,先锋安盈纯债基金经证监会许可准予注册募集,但截至2019年1月11日止,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但未能满足基金合同规定的备案条件,故本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按照基金合同对募集失败的一般约定,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没能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将以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据证券时报记者统计,截至2月13日,今年以来已有格林伯盛混合、创金合信汇利纯债三年定开债、汇添富中国战略新兴产业ETF等5只基金未能完成基金备案条件,发布了基金合同不生效公告,而在去年同期,宣布基金募集失败的基金仅有1只。

  事实上,自2017年4月29日嘉合睿金定开混合公告基金合同“暂不生效”,成为公募基金历史上首只募集失败的基金后,近两年新基金发行不能生效的基金数量也在猛增:2017年、2018年募集失败的基金数量分别为6只、25只,加上今年新增的5只,募集失败的基金已经蔓延到29家公募旗下的36只基金。

  市场行情欠佳

  发行渠道不给力

  从募集失败的基金类型看,目前募集失败的债券型基金为19只,权益类基金合计为17只,其中,混合型基金有15只,指数型基金为2只。

  多位业内人士称,基金募集失败主要有产品缺乏创新、市场行情匹配度不佳,以及基金发行渠道的销售能力有限等原因。

  北京一家中型公募华南渠道总监表示,从基金募集失败的原因看,一是此类基金跟踪的市场行情较差,投资者风险偏好较低,确实存在募集困难、难以成立的现象;二是可能基金选择的发行渠道的销售能力有限,没有很好的市场号召力或者发行档期不佳。

  他说:“从基金公司角度来说,好的产品设计可能会产生爆款基金,但创新的难度又很大,多数只能发常规性的产品;另一方面,不管在何种市场行情中,基金公司都需要拿到基金批文后6个月内发行,如果基金与行情不匹配或渠道不给力,确实容易募集失败。”

  针对债基募集失败的原因,北京一位次新公募零售业务总监告诉记者,与混合型基金主要持有人是散户不同,债券型基金的持有人多数是银行、保险等机构投资者,债券基金募集失败的主要原因可能还是机构资金爽约,答应的定制基金资金无法到位,导致债券型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他说:“去年不少募集失败的债基是定期开放发起式债基,这种产品形式很有可能是委外定制基金,即便机构资金爽约,公募也可以自购1000万元成立的,但为客户定制的风险收益特征的特定产品,客户资金不参与,强行运作的意义也不大,零售客户也不会来买,所以,即便债券行情不错,很多公司也接受让产品募集失败,以免未来还要处理产品清盘的风险。”

  华南一家大型公募营销管理部人士也认为,“去年募集失败的部分债基产品很可能是机构定制的‘壳’,后来市场风格变化,机构资金可能不想参与了,这类产品在零售端又卖不动,只能以募集失败的原因暂不成立。”

  对新基金募集失败

  公募容忍度在提高

  事实上,有业内人士认为,由于资源、渠道积累相对有限,次新公司和中小公募更容易募集失败。

  上述华南大型公募营销管理部人士表示,相比次新公司和中小公司来说,大公司在资源、渠道等方面具有积累和优势,资金的募集能力要强于新成立的公司和中小公募,在基金发行困难时,大公司也有资金通过发起式形式来布局,整体上要有更好的基金发行环境,“不过,在基金发行上也不能与市场趋势为敌,即便大公司,逆市发行基金时难度同样很大”。

  从总体数据来看,目前共有29家公募基金旗下的36只基金募集失败,无法完成基金募集任务的公募多以中小公司和次新公司为主,其中成立于2013年以后的基金公司就达到13家。

  不过,随着新基金募集失败日趋“常态化”,公司层面的容忍度也在提高。北京上述中型公募华南渠道总监说:“主要是看公司领导层怎么想,有的公司担心品牌受影响,可能会拿钱砸也要卖。但从市场角度看,卖不动就是卖不动,而且募集失败的基金是越来越多,不少公司对基金募集失败的容忍度也在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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