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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彭扬 赵白执南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据新华社8月11日消息,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提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纲要》指出,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当前,我国已经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必须立足全局、着眼长远、补齐短板、开拓进取,推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纲要》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纲要》的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各地区各层级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更多地区实现率先突破,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纲要》在以下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二是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三是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四是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是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六是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七是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八是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九是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纲要》提出,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时总结各地优化营商环境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适时上升为法律法规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健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强政企沟通,在制定修改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在加强重要领域立法方面,《纲要》指出,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文化教育、民族宗教、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反垄断、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制定修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制度。及时跟进研究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相关法律制度,抓紧补齐短板,以良法善治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在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方面,《纲要》强调,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分领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建立完善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

  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2015年《纲要》),确立了到2020年建设法治政府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五年多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2015年《纲要》要求,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中央依法治国办负责同志表示,与2015年《纲要》相比,《纲要》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新亮点:

  一是在结构主线上,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确提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并将其作为贯穿全篇的一条主线。

  二是在目标设定上,明确提出“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与2015年《纲要》提出的奋斗目标相比,进一步突出对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和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的要求。

  三是在框架体系上,从健全八个方面体系、强化八个方面能力谋篇布局,提出改革发展举措,特别是紧扣当前实际,针对依法应对突发事件、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等作出系统部署。

  四是在任务举措上,对2015年《纲要》已经完成的不再部署,需要持续推进的进一步强化,试点成效突出的全面推广,并提出新任务新举措,不断推动建设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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