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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拟于3月底前发布首批“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

彭扬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彭扬)税务总局总审计师饶立新2月24日在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1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税务执法领域研究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按照国务院工作部署,结合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税务总局已经研究确定在全国税务系统进一步推广“首违不罚”制度,拟于3月底前发布包括税务登记、资料报送、纳税申报、发票开具等在内的第一批全国统一的“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纳税人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情节轻微,并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以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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