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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服中心召开证券支持诉讼案件研讨会

投服中心与相关法院正探索示范判决和证据认证创新机制

周松林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周松林)12月26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在上海召开证券支持诉讼案件研讨会。投服中心董事长郭文英,总经理徐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投服中心公益律师团牵头人吕红兵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近40名公益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就证券支持诉讼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对策及发展路径等进行了探讨。

  证券支持诉讼初见成效

  一年多来,投服中心共提起7例证券支持诉讼,代表广大中小投资者向有关侵权责任主体索赔4000余万元。目前已有3起案件胜诉,部分中小投资者已获全额赔偿,4起案件正在诉讼中,进展顺利。

  与会人士认为,投服中心的证券支持诉讼已形成独有特色:第一,立足国情,构建支持诉讼机制,开启帮助投资者维权新篇章。第二,持续丰富案件类型,支持诉讼多点开花,专业性特点不断凸显。第三,开创支持诉讼全国范围公开征集投资者的新模式,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第四,积极推进损失计算软件开发工作,提升支持诉讼工作效率和权威性。第五,向“首恶”精准追偿,确立“追责到人”的支持诉讼原则。第六,有针对性宣传使支持诉讼走进广大投资者。与会各位公益律师对投服中心维权成果充分肯定,高度认同投服中心在维权业务中的特色经验。

  基于已有的证券支持诉讼实践,与会人士充分讨论了目前诉讼实践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并积极建言献策。据分析,目前维权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体现为:第一,当前诉讼机制下,诉讼结案周期长,投资者获赔时间久。第二,申请支持诉讼的投资者数量激增,“小额多众”的特点愈加突出,现有的支持诉讼工作模式难以为继。第三,支持诉讼公益律师的工作难度日益增加。据介绍,为破解支持诉讼瓶颈,缩短诉讼周期,降低维权成本,提高支持诉讼工作效率,投服中心与相关法院正在探索示范判决和证据认证创新机制。该创新设想引起与会律师强烈共鸣,一致认为示范判决和证据认证机制设立是中国特色中小投资者维权工作的重大突破和创新,极大提高了审判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和人力成本,最大范围的维护了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建言献策 共促支持诉讼发展

  会上,公益律师代表对投服中心维权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就提高诉讼效率、合理认定虚假陈述案件中的系统性风险因素及确定具体赔付比例、完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加强投资者教育、示范案件审理、行业标准建立、公益律师团队建设等问题提出建议。

  全国首例证券支持诉讼“匹凸匹”案件原告代理人、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吕红兵律师指出,中小投资者是资本市场的基石,投资者服务是资本市场服务的基础性工作,公益律师团要密切与投服中心合作,律师只有深入证券支持诉讼工作前沿,了解、研究新情况,解决实践中的新问题,才能够为法治建设的完善提出自己的建议。

  “ST大控”案原告代理人、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李志强律师指出,要进一步对支持诉讼案件中被告“玩失踪”“毫无依据地提管辖权异议”等恶意拖延诉讼的手法研究新的举措,应对恶意程度较高的被告采取边控等针对性措施。

  “安硕信息”案原告代理人、上海華尊律师事务所朱夏嬅律师和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江浩雄律师提出,应当积极推动相关司法解释的完善,推动司法机关认可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可作为有效的原告身份证明材料,以提高诉讼效率。

  “鞍重股份”案原告代理人、上海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徐珊珊律师认为,在支持诉讼案中,要进一步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与协调,投服中心要建立相关支持诉讼案件代理人接受委托的标准,确定相关原则,降低中小投资者的诉讼预期,排除其不合理的诉求。

  “上海绿新”案原告代理人、上海广发律师事务所许平文律师提出,在损失赔偿计算方面,要科学区分市场风险及其他因素导致的偿付剔除,目前相关应对手段不足,要进一步加强研究,找出科学的解决办法。

  “猛犸基金”案原告代理人、上海道恒律师事务所王荣律师提出,在没有监管部门认定违法行为和法院受理前置程序的前提下,进一步明确私募基金行业的具体标准极为重要,要对“开放日”“缩减份额法”等基本概念界定统一标准,加强行业管理。

  投服中心表示,本次会议是投服中心公益律师团队组建后的首次证券支持诉讼案件研讨会,与会律师积极表达了未来继续从各个角度深入参与投服中心公益业务的强烈意愿。本次研讨会以集体智慧的方式为证券支持诉讼机制未来发展提出了诸多建设性建议。下一步,投服中心将进一步发挥公益律师团的作用,加强与公益律师的深入合作,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坚持“事前持股行权、事中纠纷调解、事后支持诉讼”的投服模式,切实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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