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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报道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发布
- 上市公司国有股统一监管体系成型 7月前相关配套措施将出 (05/21 08:41)据周丽莎介绍,2017年5月发布的《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提出43项授权,其中包括授权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地方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管理事项。按照放管结合原则,明确国资委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管,由国家出资企业审核批准的事项需通过管理信息系统作备案管理。
-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发布 强化分级监管 (05/19 08:27)国资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黄亚玲表示,36号令实际上是对之前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管制度的继承和完善,重点针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管办法出炉 国资增减持更加市场化 (05/19 08:35)36号令专门设立一章有关“国有股东受让上市公司股份”,“受让”上市公司股份行为包括:国有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协议受让、间接受让、要约收购上市公司股份和认购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等。
- 三部门联合发布《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 (05/19 08:46)按照该办法,地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事项,将全部交由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企业内部事项,以及一定比例或数量范围内的公开征集转让、发行证券等部分事项交由国家出资企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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