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全国股转系统公布4月份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结果,4月份券商被记录61条负面行为,环比下降41%,按照《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负面行为清单》中的调整系数调整后为52.5条,涉及40家主办券商。这意味着4月份新三板主办券商执业质量明显提升。
统计显示,从具体四项执业情况看,4月份推荐挂牌类负面行为仅有3条,占比5.71%;推荐后督导类31条,占比59.05%;交易管理类12.5条,占比23.81%;综合管理类6条,占比11.43%。
4月份没有一家券商负面行为超过5条,仅有40家券商记录有负面行为,且均在5条(含)以下,而3月份5条以下占比69.75%。从统计结果看,推荐挂牌类负面行为记录数与其业务量比值最高的为华安证券;挂牌后督导类负面行为记录数与其业务量比值最高的为中投证券;交易管理类负面行为记录数与其业务量比值最高的为大同证券;综合管理类负面行为记录数与其业务量比值最高的为国开证券。
据记者查询,4月份券商挂牌后督导负面行为较多,其中有20条负面源于“对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线上或线下更正,且未尽事前审查职责”。
4月份共有101家主办券商参与评价,实际列示97家主办券商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