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批转的《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多层次资本市场提出具体改革任务和要求,其中包括完善股票发行、交易和上市公司退市等基础性制度,积极发展创业板、新三板,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
《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对于完善退市制度,去年12月27日,证监会副主席姜洋指出,“对于走不动、跟不上或者有重大违法的上市公司,要严格执行强制退市制度,实现优胜劣汰,增强市场活力”。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姜洋再次强调“证监会正在修改完善退市标准,将加强交易所一线监管,真正负起责任,依法依规,该退市就退市”。
今年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改革任务也涵盖新三板,继首次列入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并与创业板并列提出之后,上述《意见》也提出“积极发展创业板、新三板”。
东北证券新三板中心总监付立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三板与创业板再次并列提出,表明新三板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中的地位提高。而“积极发展”的提法表明新三板“二次创业”的方向是有所作为、完善制度、突破创新。
付立春认为,结合《意见》提出“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持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现阶段新三板的核心问题是投资者供给失衡问题,应在这方面有所作为。
在今年2月份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副主席赵争平表示,新三板改革是今年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改革的重点是完善市场分层,通过分层管理,把发行、交易、投资者准入和监管等多方面的改革贯穿起来,为众多的挂牌企业提供差异化的制度供给,把市场的积极效应进一步释放出来,重点支持那些创新能力强、诚实守信、运作规范、前景广阔的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
与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一致,《意见》也提出“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付立春认为,目前区域性股权市场(俗称“四板”市场)更需要的是最基础的规范安排。
《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从市场定位、管理体制、投资者准入、运营机构等8个方面,对区域性股权市场做了专门的制度安排。根据通知要求,证监会下一步主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制定并出台统一的区域性股权市场业务和监管规则。二是加强对省级政府监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三是对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将会同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坚决查处。另外,证监会也会采取多方面措施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