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恺英网络:法院对公司总经理陈永聪和离任监事林彬不予起诉

黄一灵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黄一灵)恺英网络(002517)12月4日晚公告称,公司董事、总经理陈永聪、离任监事林彬分别收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经认定,陈永聪、林彬实施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决定对两人不起诉。

  此前,陈永聪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接受公安机关调查。后因涉嫌背信上市公司利益罪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批准,被上海市公安局正式逮捕。林彬则因涉嫌背信上市公司利益罪接受公安机关调查,后因涉嫌背信上市公司利益罪,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批准,被上海市公安局正式逮捕。

  公告显示,经依法审查查明,法院认定陈永聪实施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虽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决定对陈永聪不起诉。

  法院认定林彬实施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虽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决定对林彬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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