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徐明:证监会正就转板上市制度履行相应程序 将适时对外公开征求意见

吴科任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吴科任)2月6日,全国股转公司总经理徐明在《金融时报》发表署名文章时指出,落实转板上市制度,畅通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机联系,更好发挥新三板市场承上启下的作用。目前,中国证监会正就转板上市制度履行相应程序,将适时对外公开征求意见。“此外,我们还将深化与区域股权市场的合作对接,研究区域市场优质挂牌企业更顺畅转到新三板的机制。”

  徐明表示,本次改革将允许在精选层挂牌满一年,符合《证券法》上市条件和交易所相关规定的企业,可以不再走传统的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IPO)的路径,直接向交易所申请转板上市。转板上市制度的推出,为中小企业增加了一条上市可选路径。同时,由于转板上市是存量股份上市,不存在历史上一级市场受二级市场影响的情形,市场预期会更加明确;企业不必因上市工作而摘牌、暂停资本运作,不必重复信息披露,可节约上市成本,有利于主业发展。

  徐明认为,转板上市与IPO的区别在于公开发行阶段的不同,上市标准基本一致,不会造成监管套利。转板上市的企业,其规范性、经营质量经过了市场检验,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质量,提振投资者信心,有利于整个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转板上市是给企业的一个选择题,不是必选题,转板上市制度不会影响新三板独立市场地位。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