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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电器:珠海明骏拟416.62亿元受让公司15%的股份 将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万宇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万宇)格力电器(000651)12月2日晚发布公告显示,控股股东格力集团于2019年12月2日与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珠海明骏”)签订《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与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5%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向珠海明骏转让持有的格力电器股份9.0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15%)。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公告显示,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前,格臻投资作为公司管理层实体与珠海明骏上层权益持有人珠海高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HH Mansion Holdings (HK) Limited和Pearl Brilliance Investment Limited签署了《合作协议》,对本次交易维护上市公司管理层稳定的相关措施及上市公司管理层合作的具体方案进行了约定。

  格力集团与珠海明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珠海明骏以46.17元/股的价格受让格力集团持有的格力电器9.02亿股股份(占格力电器总股本的15%),合计转让价款为416.62亿元。

  珠海明骏承诺因本次受让而取得的格力电器股份在本次交易完成过户登记时全部锁定,自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受让完成后将在权限范围内保持格力电器经营管理团队的整体稳定,格力电器治理结构不发生重大变化。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格力电器股份期间,不主动提出关于格力电器总部和注册地迁离珠海市的任何建议和议案,并积极促使各方确保格力电器总部和注册地不迁离珠海市;如有股东提出关于格力电器总部和注册地迁离珠海市的任何建议和议案,受让方保证参加股东大会并对此类议案投反对票。并将尽最大努力和能力为珠海市经济发展进行有效的产业投资和战略资源导入,并促使格力电器为珠海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珠海高瓴、HH Mansion、Pearl Brilliance和格臻投资一致同意,应在本次交易完成交割后,推进上市公司层面给予管理层实体认可的管理层和骨干员工总额不超过4%上市公司股份的股权激励计划。珠海高瓴、HH Mansion、Pearl Brilliance、管理层实体及/或其关联方均不谋求格力电器实际控制权。

  公司表示,本次股份转让系珠海市国资委稳妥有序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优化治理结构,推动格力电器稳定快速发展而提出的战略安排。珠海明骏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系看好上市公司所从事业务未来的持续稳定发展,认可上市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旨在进一步改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维护公司长期健康发展,为上市公司引入有效的技术、市场及产业协同等战略资源,协助上市公司提升产业竞争力,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珠海明骏本次权益变动不以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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