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胡雨)永鼎股份(600105)5月9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收到上交所下发问询函,要求公司就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永鼎集团”)是否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大额担保的实际能力等核实披露。
2019年4月30日,永鼎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为永鼎集团(包括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11亿元,由第三方苏州鼎欣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鼎欣房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永鼎集团(包括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50亿元。
问询函要求永鼎股份补充披露永鼎集团最新一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性现金流净额、有息负债总额、一年内到期或需偿还的债务金额及具体偿债安排,已为其提供担保的具体用途,上述担保额度的预计用途,以及控制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经营性资产。
根据公告披露,永鼎集团净资产19.4亿元,但预计为上市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50亿元,问询函要求永鼎集团充分评估和说明其是否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大额担保的实际能力;鼎欣房产资产净额1.4亿元,且持续亏损,反担保能力存疑,请补充披露鼎欣房产提供反担保的具体措施安排,若为资产担保,请明确相关资产是否已设定抵押、质押或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况。请详细论证鼎欣房产提供的反担保措施,能否确保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安全性。
问询函还要求永鼎股份评估控股股东及其相关子公司的实际经营能力、现金流状况、资产流动性等关键情况,充分评估其实际偿债能力,其是否存在债务违约风险,本次担保事项是否会给公司带来或有风险;如控股股东出现偿债违约且反担保额度不足的情况,公司拟采取的保障措施及其有效性;明确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时是否勤勉尽责,说明全体董事同意相关议案的依据,并详细说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进行互保,实质上的风险、收益是否对等,是否可能出现利益倾斜;请独立董事逐项对以上问题,以及本次担保事项是否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