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中国证券报记者从北京产权交易所获悉,成都聚锦商贸有限公司(简称“成都聚锦”)100%股权及6.57亿元债权拟以16.88亿元挂牌转让。
成都聚锦成立于2004年8月,注册资本1.12亿元,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股东层面,北京瑞赛科技有限公司持股80%、成都中航瑞赛置业有限公司持股20%,两家公司均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
财报显示,成都聚锦2017年营收为213.63万元、净利润为-2788.67万元。截至2019年1月31日,其资产总计12.57亿元、负债总计11.24亿元、所有者权益1.32亿元。
公告显示,本项目挂牌价格由标的企业10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企业6.57亿元债权组成,其中标的企业100%股权挂牌价格为10.31亿元,转让方之一北京瑞赛科技有限公司对标的企业的债权金额为4.59亿元(含截至2018年8月31日债权本金4.4亿元及利息1907.06万元),转让方之二成都中航瑞赛置业有限公司对标的企业的债权金额为1.98亿元(含截至2018年8月31日债权本金1.9亿元及利息779.9万元)。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属于股权价格的溢价。
值得注意的是,标的企业部分土地使用权设有抵押他项权利。根据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做好商品住房价格监管的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预售方案中的申报价格按套明码标价;商品住房申报价格一经确定不得上调,并按此价格公开对外销售,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申报价格应当与按规定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设置的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价格一致等规定。中航城项目1号地块于2016年3月取得预售许可证,并开始预售,销售价格受到相关限价政策的影响,评估未对销售价格进行调整。
此外,标的企业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因正常经营业务需要,与合作银行签订合作协议,为标的企业所开发的中航城项目购房人的按揭、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其中部分协议中涉及股权转让重大事项变更时需要通知或征得同意的条款,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日前已经向合作方发出书面通知。
付款层面,如受让方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期交易价款10.31亿元(含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剩余交易价款,受让方须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不得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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