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APP讯(实习记者 胡雨)12月4日晚间,华胜天成(600410)发布公告,公司收到上交所下发问询函,上交所要求公司就多次为控股或参股公司提供超出公司持股比例的担保等事项作进一步核实说明。
2018年12月4日,华胜天成发布公告,拟为持股15.75%的参股公司北京华胜天成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胜信息”)不高于9500万元贷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华胜信息其他股东未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持有华胜信息21.67%股权的股东北京中域昭拓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王维航,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问询函指出,华胜天成曾多次为控股或参股公司提供超出公司持股比例的担保。对此上交所要求华胜天成补充披露最近1年为控股或参股公司提供超出公司持股比例担保的全部情况,并补充说明前述担保是否公平、对等、其他股东没有按比例提供担保的原因,若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应说明提供关联担保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此外针对华胜信息收入、净利润大幅下滑,资产负债率不断增高的情况,上交所要求华胜天成补充披露华胜信息最新一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性现金流净额、有息负债总额、一年内到期或需偿还的债务金额及具体偿债安排;结合前述财务数据,补充说明华胜信息最近一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并充分披露相关风险;补充披露公司确保担保安全性的具体措施及可行性。
问询函显示,上交所此次还要求华胜天成独立董事就前述担保事项的合理性、是否存在通过关联担保向关联方输送利益以及其他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进一步发表意见,并要求公司并于2018年12月7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并予以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