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措施需进一步完善
多位受访人士认为,A股停复牌制度还有完善空间,应该建立起系统的配套措施。“没有配套措施,很难有统一的尺度。”“停复牌制度还不够完善,给了企业随意停、长期停等行为的一些机会。”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靳明明表示:“如果长期停牌,没有交易,交易所的基本功能也没法体现出来。有些交易的确需要时间做论证和谈判,会涉及到保密性,但这其实是一个技术问题,完全可以通过与交易对方、参与的中介机构的保密约定来解决,而不是必须以停牌的方式实现。”
其实,监管层去年以来明显加大了对“随意停”、“任意停”、“长期停”现象的治理,交易所方面也多次下发关注函,督促公司复牌。比如,今年6月22日晚,深交所就向德豪润达等7家长期停牌中小板公司下发关注函。
“我们经常做上市公司重组收购的项目,一个感受是,监管对于停牌期限的要求越来越严了,大部分希望在3个月内就要披露重组方案。”靳明明表示,随行就市,缩短停牌时间,甚至不停牌,这是大势所趋。
上交所在8月10日表示,当前上市公司停复牌监管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也要认识到,这方面还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重点、难点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还是集中在如何处理重大事项审批、并购重组筹划以及公司重大风险处置等耗时较长的事项上。后续,上交所将进一步分析总结前期的监管实践,继续以去功能化为方向,重点解决这类事项的停牌问题,引导上市公司停复牌回归其功能本源。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建议,对长期停牌的公司,可否在保证信息充分披露的前提下,借鉴老三板的经验,允许一定时期内放开几个交易日。通过释放部分流动性,给投资者提供应对市场变化的选择权,以及解决其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