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前丹邦科技的减持疑案待解,如今第二大股东接二连三减持,来自当事人刘文魁的第二份声明措辞强硬,减持丹邦科技可能并非一次偶然事件。
蹊跷的减持
5月25日晚间,丹邦科技公告,公司第二大股东丹侬科技的大股东刘文魁发函称,丹侬科技于5月21日减持了丹邦科技2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刘文魁表示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并保留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利。刘文魁反对丹侬科技减持股份,这不是刘文魁个人减持股份的行为,刘文魁也没有任何减持丹邦科技的任何计划,并请丹邦科技核实相关减持情况。
身为丹侬科技大股东的刘文魁既然反对减持丹邦科技股份,那又是谁在下达减持指令?
事隔一月后,减持疑案并没有水落石出,而丹侬科技的减持反而变本加厉。丹侬科技分别于6月13日、6月14日再次减持丹邦科技28.48万股、105万股,两次减持股份占丹邦科技总股本的0.24%。
与此同时,6月20日刘文魁再度发出声明,措辞与一月前的声明同样强硬,声称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并保留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利,刘文魁反对丹侬科技减持股份。
丹侬科技为丹邦科技的第二大股东,截至今年一季度末,持有上市公司6.82%的股份,公司控股股东为丹邦投资,持有上市公司28.03%的股份。刘文魁是丹邦科技实控人刘萍的侄子,持有丹侬科技50%,同时身兼丹邦科技董事。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上市公司持股超过5%的股东,丹侬科技此次减持为何没有提前披露计划?通过深交所查询发现,丹邦科技最近一笔大宗交易发生在去年9月,公司股东近期没有通过大宗交易途径减持股份的行为。
而丹侬科技是丹邦科技的发起人股东之一,理应遵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即上市公司大股东(包括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那丹侬科技的减持决策出自何处?在连续两份声明后,深交所6月24日就此发出问询函,提出三点疑问。首先,丹侬科技作为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行为是否合规;其次,刘文魁作出上述声明的背景、原因及其合理性。作为丹侬科技持股50%的大股东,刘文魁是否能对丹侬科技实施控制,是否能对减持行为产生影响,未来拟采取的权益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