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交所公开谴责*ST柳化(600423,SH)多项违规行为之后,7月18日晚,*ST柳化发布公告宣布,董事长覃永强和副董事长廖能成双双辞职。
7月19日,*ST柳化董秘办相关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坦陈,上交所公开认定覃永强和廖能成3年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故其被迫辞职。
监管通报引来高管辞职
*ST柳化在7月19日的公告中称,公司于7月18日收到董事长覃永强、副董事长廖能成提交的辞职函。辞职后,覃永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廖能成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两人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函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而覃永强和廖能成双双辞职的背后,是上交所前一天发布的一则监管通报。
就在7月17日,上交所通报批评了*ST柳化的“五宗罪”,包括公司2015年前三季度定期报告出现重大差错;未能审慎评估并及时披露天津港“8·12”事件的影响;未能及时披露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事项;对前次违规资金占用事项整改不彻底;逾期未履行增持承诺等。并对*ST柳化多名董事和监事予以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上交所认为,时任董事长覃永强、柳化集团时任董事长廖能成(兼任公司董事)分别作为公司及控股股东主要负责人,应当对公司及控股股东的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并对覃永强、廖能成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上述两人3年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对此,上述*ST柳化人士表示,公司以后将会做好信息披露和规范治理,因为几项违规中除了控股股东增持承诺逾期未履行之外,其他都属于规范治理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