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官平)申万宏源5月19日晚间公告称,经过慎重考虑和研究,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相关事项,相关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据公告披露,在发行对象的调整方面,调整前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三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者,调整后为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
在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的调整上,调整前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价格为6.0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调整后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另外,公司还拟对发行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前,为按照6.07元/股进行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3130148268股(含3130148268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0亿元(含本数)。调整后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500000000股(含 250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亿元(含本数)。
尽管定增募资规模缩水超过三成,但公司拟将限售期进行调整,从调整前所有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调整为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在募集资金投向方面,调整后的方案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具体用途如下:(1)将不超过100亿元向申万宏源证券进行增资(其中不超过35亿元用于申万宏源证券向子公司申万宏 源西部进行增资),补充其资本金;(2)将不超过20亿元用于补充 申万宏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投资有限公司、宏源汇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宏源汇智投资有限公司的资本金和公司的运 营资金,开展实业投资、产业并购和多元金融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