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天弋
2016-07-28 20:28来源:中国证券网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陈天弋)新华都公告,公司7月28日收到厦门监管局发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因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未及时披露与福建省怡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未披露与福建怡和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情况、未披露与泉州绿农贸易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订立重要合同等重大事件。厦门监管局决定对新华都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万元;对周文贵、龚严冰、陈耿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对上官常川、刘国川、黄建忠、戴亦一、张白、李青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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