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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2 10:07来源:北京青年报
葵花药业董事会昨日收到深交所监管函。监管函指出,6月13日葵花药业披露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6年7月4日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的年度股东大会未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深交所认为,葵花药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和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相关规定,请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同时提醒公司全体董监高应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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