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 国电电力(600795)3月13日晚间公告,根据近日财政部下发《关于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范围,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按照瀑布沟电站2013年实际发电量计算,2013年度大渡河公司将获得增值税返还2.49亿元,计入2014年收入;按照以往年度平均发电量进行测算,2014年至2017年将分别获得增值税返还3.23亿元、3.23亿元、1.71亿元以及1.71亿元,其中2013年增值税返还2.49亿元将计入2014年收入。
据悉,瀑布沟电站装机容量360万千瓦,公司持有其69%的股权。
公司称,目前大渡河公司在建项目大岗山水电站(260万千瓦)预计2015年投产,猴子岩水电站(170万千瓦)预计2016年投产。大岗山水电站和猴子岩水电站投产后,也符合政策规定范围,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财政部12日出台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退税政策,对装机容量超过100万千瓦的水力发电站销售自产电力产品,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8%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12%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国电电力1月22日发布业绩快报,2013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665.0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2.46亿元,同比增长21.24%。按照2013年净利润估算,2013年增值税返还的2.49亿元占其3.40%。
业内人士指出,我国一些并网发电的水电企业增值税实际税负均在15%以上,是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际平均税负的4倍。增值税退税新政将利好国内大型水电企业。中金公司研报认为,国电电力拥有有770万千瓦的大型水电,占公司总装机的20%。此次增值税政策调整,对公司2013-2015年业绩将有利好,幅度预计在6%-7%。
另外,发改委此前出台了《完善水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水电电价机制改革破题,流域型和远距离送电的大型水电站有望获取较高的电价水平。受益于增值税返还优惠,电价机制改革和2014年来水恢复,公司长期业绩将迎利好,水电企业的盈利和估值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