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钢股份公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1,350.5万元收购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张家港市沙钢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小贷公司”)30%的股权。
沙钢小贷公司的许可经营范围包括面向“三农”发放贷款,提供融资性担保、开展金融机构业务代理以及经过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2013年1至10月,沙钢小贷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34万元,净利润5082万元。
公司表示,此次收购沙钢小贷公司30%股权,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不仅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公司收益,拓宽公司的盈利渠道,有效优化公司的资产配置,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