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问责涉永煤债责任人
林倩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林倩)12月20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通证券)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称,积极配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调查,公司认真检视反思业务运作,立即采取相关整改措施,加强培训学习,对业务流程进一步查缺补漏,完善相关内部控制措施,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对违反行业自律规则和公司相关规定的北京债券融资部总经理夏坤、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厉栋、海通资管副总经理张士军、海通期货副总经理姚弘等相关责任人,公司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处分,并给予经济处罚。
此前11月18日,交易商协会公告显示,交易商协会对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了自律调查。根据调查获取的线索并结合相关市场交易信息,发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子公司涉嫌为发行人违规发行债券提供帮助,以及涉嫌操纵市场等违规行为,涉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和交易所市场公司债券。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规则》,协会将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子公司开展自律调查。
11月18日晚间海通证券发布公告称,根据交易商协会在其网站发布的信息,交易商协会将对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开展自律调查。公司将积极配合自律调查的相关工作,严格执行交易商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业务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