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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理财通合作“一对多” 打破湾区金融机构封闭生态

李颖超证券时报

  跨境理财通之下,银行间的合作生态如何?

  一个细节是,在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中,大湾区内银行跨境合作的模式由大家原先猜测的“一对一”,变为“一对多”。

  “这个变化,将为很多希望参与理财通但在境外没有太多分支网点的内地金融机构提供参与理财通业务的机会。”渣打中国财富管理部投资产品及投资顾问总监闵成在接受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采访时表示。

  亦有外资行高管告诉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一些在粤港澳大湾区有经营基础以及成熟布局的银行,在依托自身地缘优势之下也会迎来好机会,“聚焦大湾区的金融,需要机构做好研判、下定决心深耕,同时协同作战”。

  将打破封闭局面

  近日,《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正式截止。在征求意见稿中,大湾区内银行跨境合作的模式由市场原先猜测的“一对一”,变为“一对多”。

  闵成向记者表示,在“一对一”的合作模式下,出于对系统标准统一性和业务对接便利性的考量,银行和机构往往倾向于选择同一集团在内地/港澳的另一个金融主体建立合作,造成相对封闭的合作环境。但“一对多”模式则彻底打开了这一局面。

  “我们可以把‘一对多’的合作模式视为理财通中,面向金融机构的‘普惠’政策。”闵成解释,这可以为很多希望参与理财通,但在境外没有太多分支网点的内地金融机构,尤其是一些规模较小的机构,提供参与理财通业务的机会,“更多金融机构的参与能够增加大湾区财富管理业务的活力,也能为9+2不同城市的投资者提供更多投资选择。”

  虽然允许“一对多”,但银行之间内部差异不小。比如,在投资者适当性对接方面,如何解决同一个产品在不同银行之间的风险等级不同认定方式,各行又该如何协调处理这个问题?

  记者从渣打银行方面获悉,该行在两地市场使用的产品评估标准和客户风险评估标准表述上会有一定区别,但背后的评估体系和系统逻辑都是相通的。

  “不同银行对产品的风险等级认定确实存在不同的考量,但从征求意见稿上可以看出,无论是理财子公司还是公募基金,都需要同时参考发行人/管理人和代销机构的评级,这其实也给不同银行可以参考的标准。”闵成说。

  首只产品或主投债权类资产

  在符合跨境理财通的条件之下,外界纷纷猜测,银行机构推出的第一只产品可能会以怎样的面貌问世。从征求意见稿来看,在跨境理财通的初期,主要是推出中低风险的产品,即风险评估在R3或以下的产品。

  “这类产品应该会以货币市场工具或债券类别资产为主,也可能配置适当仓位的股票提高潜在收益率,但净值的整体波动不会很大。”闵成对记者表示,目前来看,公募基金和理财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都被纳入初期的跨境理财通产品范围,但保险理财并不在其中。

  记者了解到,目前,内地投资者购买跨境理财产品主要是通过QDII、QDLP、QDIE等形式进行,而在中港基金互认推出后,也可以通过该渠道投资注册在香港地区的基金产品。“尽管如此,现有渠道的投资总额度存在一定的限制,且对投资范围有较为严格的要求。”闵成告诉记者,不同的渠道也会给投资者设立不同的开户门槛。对个人投资者来说,信息不对称、汇兑风险、托管费用都增加了上述渠道跨境理财的成本。

  机构或欲强强联手

  作为一个庞大的市场,大湾区背后依托着较为富庶的环珠三角经济地带。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广东全省常住人口为1.26亿,加之毗邻香港、澳门,大湾区有着很好的集聚效应。

  从金融业态来看,毗邻香港这一国际金融中心珠三角地区,既有全国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亦有地方性银行、城商行、农商行等展业,金融服务业相对发达。随着近年来银行数字化、线上化的发展,也给了许多异地展业、线下网点优势不明显的银行,特别是外资行新的发展机遇。

  闵成表示,从个体看,金融机构不仅需要在产品开发上紧跟市场动态,也需要与时俱进地利用好数字化的工具,赋能财富管理业务,为大湾区的投资理财需求提供更多的选择。

  “理财通势必会提升粤、港、澳三地银行更为密切的交流与合作,我们也会看到不少强强联手、‘抱团’互惠的案例出现。”闵成认为,理财通还将加速推动内地投资者对跨境理财的认知,同时帮助境外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内地财富管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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