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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机构开年收十罚单 反洗钱仍是监管重点

证券日报

  进入新的一年,支付行业仍行走在严监管的路上。

  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2021年1月31日,支付机构共收到10张罚单,罚没金额超过7000万元,其中含一张千万元级罚单。

  博通咨询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总体来看,监管方面延续了有错必究的强监管态度。从处罚类型看,反洗钱领域仍是监管重点,包括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等常见类型处罚。此外,涉及收单和备付金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也是重灾区。”

  “开年罚”现千万元级罚单

  2021年开年,央行就开出一笔千万元级罚单。央行福州中心支行在1月12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通星驿”)因涉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12项违法行为收到罚单。

  具体来看,国通星驿涉及的违法行为包括: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条码支付业务风控制度不健全;未按规定办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未按规定存放客户备付金;未按规定真实、完整地发送交易信息,且未落实交易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规定;为不符合条件的客户提供T+0资金结算服务;未按规定开展收单交易风险监测;存储银行卡敏感信息;未备案先展业。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央行福州中心支行决定没收国通星驿违法所得人民币261万元,给予警告,并处6710万元罚款,合计罚没金额6971万余元。

  另外,时任国通星驿副总经理施绪扬、合规部经理何康、清算部经理林芳、研发中心总经理毛宪彬、市场经营中心总经理谢一鸣对国通星驿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处14万元、14万元、5万元、5万元、7万元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国通星驿是上市公司新大陆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0年,拥有央行颁发的全国范围展业《支付业务许可证》,业务类型为银行卡收单业务,牌照有效期至2022年6月份。

  “对国通星驿的处罚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处罚具有前置性及精准性。二是监管坚持‘双罚制’原则,国通星驿的相关负责人也均被问责。三是处罚金额巨大,近7000万元罚没金额,对于第三方支付机构来说,惩罚的力度是非常大的。”王蓬博对《证券日报》记者总结称:“合规性及反洗钱领域仍然是监管的重点。”

  合规仍是支付机构发展底线

  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自2021年1月1日至1月31日,央行已对支付机构开出10张罚单,累计罚没金额超过7000万元,除国通星驿被罚没金额达6971万元之外,其他支付机构的罚没金额均较小。

  《证券日报》记者在此前的不完全统计中发现,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央行对支付机构共开出罚单68张,包括1张亿元级罚单、5张千万元级罚单以及多张百万元级罚单,累计罚没金额超3.2亿元。

  对于支付机构“开年罚”情况,支付产业网创始人刘刚对《证券日报》记者评价称:“与去年全年处罚情况相比,2021年开年仅一个月,无论是罚单数量还是罚没金额,都不是小数目。从今年公布的罚单额度和频度来看,监管总体仍在保持高压态势。”

  对于2021年支付行业重点监管领域,刘刚认为:“反洗钱领域仍是监管重点。”刘刚指出,“在2021年,支付机构一方面需要加强合规意识,另一方面要直面行业变局。近期央行下发《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可以预见,未来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有效遏制支付行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行业乱象。”

  央行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支付条例》)显示,其旨在加强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行为,防范支付风险。相关细则涉及牌照类型重新划分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敏感问题的认定。

  中国(上海)自贸区研究院金融研究室主任刘斌对《证券日报》记者解析称:“《支付条例》出台后,将会对支付宝、微信支付等头部支付机构产生重大影响,预计未来支付宝及微信支付将面临重大调整,市场格局可能会重塑。这对其他支付机构而言,既是机会也是考验,但把握机会的前提一定是守住合规性底线。”

  刘刚也强调:“支付机构既要看到行业生存环境的持续改善,也要紧守合规性发展的行业底线,这样才能守得云开见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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