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信托曲线上市之路并不容易,日前,中原特钢对证监会提出的22条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其中未决诉讼、资管新规的影响颇受关注。
回复称,目前中粮资本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有金额1000万元以上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案件21宗,其中中粮信托涉及12宗。
具体而言,中粮信托作为被告的诉讼有1起,涉及金额1.18亿元;作为原告的诉讼有11起,合计涉案金额为23.29亿元,涉及上海华信、中青旅实业、龙力生物、凯迪生态、东方金钰、中科建设等。
回复称,中粮信托作为原告的重大未决诉讼中,起诉相关当事人系为履行管理人职责、避免信托财产受到损失,不承担诉讼风险。作为被告的重大未决诉讼为北京信诚达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中粮信托案,根据一审判决,中粮信托需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4万元、原状分配涉案信托财产、承担案件受理费3.205万元,目前正在二审审理中,预计二审很可能维持一审判决结果,因此于报告期后就该项诉讼计提了7.205万元预计负债。
另外,按照《关于规范银信类业务的通知》(下称“55号文”)和资管新规等要求,中粮信托以2018年8月31日为基准,建立过渡期整改项目台账,并按月上报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截至10月31日,中粮信托过渡期整改台账存续信托项目共计155个,总规模1496.4亿元,涉及需提前结束信托产品的问题包括多层嵌套、期限错配、通道业务未投向实体经济、投资人不符合合格投资者要求四类。
对于该四类问题,截至10月31日的存续信托项目中,于《资管新规》过渡期2020年底前到期的项目有22个,实收信托规模124.94亿元;2020年底后到期的项目有13个,实收信托规模172.41亿元。具体如下:
除上述情况外,中粮信托需按资管新规予以规范、不涉及提前结束信托产品的问题包括未按净值化管理、部分产品未按规定每季度进行信息披露或未实施第三方机构独立托管等。
对于虽然不符合资管新规要求,但将于2020 年底前到期、自然结束的信托产品,或通过内部管理规范予以整改的事项,并不会显著影响收入和利润。不过到期日在2020 年底后、需要提前结束的信托产品,其提前结束安排可能会对中粮信托未来收入和利润造成影响。据测算,各期涉及提前结束的信托项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32%、0.56%和2.66%,占比较小。
另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根据当前的监管要求,中粮信托已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并已明确未来拟打造的核心竞争力目标,正在积极进行转型,主要的三个方向是:突出农业特色,打造一流的产业金融服务能力;加快产品创新,打造一流的消费金融服务能力;把握客户需求,打造一流的财富专业化管理能力。
今年4月,通过无偿划转,中粮集团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手中接过中原特钢控股权。5月,中原特钢发布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预案,拟收购中粮资本100%股权。金融牌照方面,中粮资本持有银行、保险、信托、期货等牌照,其中持股中粮信托76.01%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