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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将加大加快商品住宅用地供应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董添)9月28日,唐山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提出,加大加快商品住宅用地供应。根据不同人群的住房需求,合理调整土地供应结构,继续加大市中心区(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加大唐钢搬迁区域、城南开发区、老交大片区、站西等多区位的土地供应。加快住宅用地供应节奏,合理有序安排土地供应。

  实行“限房价、竞地价”的土地出让政策。根据房地产市场运行形势,在市中心区建立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实行“限房价、竞地价”的土地出让政策,实施比例不低于供地面积的50%,对于“限房价、竞地价”出让方式供应的地块,将已确定的房屋销售价格写入土地出让合同。房屋销售时,不得超出确定的销售价格办理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

  坚决有效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捂盘惜售。建立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清单,按项目节点加快商品住房入市。商品住房项目达到预售条件的,必须在30日内办理预售许可;已办理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的,必须在10日内办理预售许可;已办理预售许可的,必须在10日内一次性对外公开销售。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捂盘惜售、哄抬房价行为,一经发现,列入“黑名单”管理。

  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合理统筹土地供应的空间布局,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应,多渠道解决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通过人才引进方式进入我市的高层次人才,享受“凤凰英才”购房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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