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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九部门重拳整治房地产乱象 “首付贷”“分期首付”被认定为投机炒作

张艳芬 颜剑上海证券报

  上证报昨日获悉,9月10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联合房屋管理局、公安局、司法局、国税局、银监局等九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下称《通知》),剑指四大违法违规行为——发布虚假信息、投机炒作、房产经纪违法违规以及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

  “此次政策的大部分内容是以前调控举措中提到过的,也有部分内容是针对买房摇号政策产生的新问题进行规范。此次政策把之前的零散的市场秩序整治要点进行了整合,对交易秩序进行了规范和理顺。”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卢文曦认为。

  受市场关注的是,《通知》明确,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分期首付”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被认定为投机炒作行为。

  卢文曦表示,“首付贷”是监管部门一直以来明令禁止的,多项政策均有强调,此次将“分期首付”这种有违规操作空间的支付方式提升至一定的监管高度。“房地产企业在当下更倾向于如何回笼资金。‘分期首付’看似降低买房准入门槛,提前锁定买家,但是如果遇到市场波动,买卖之间的纠纷就可能难以避免。如果采取其他方式补足差价——比如用其他渠道融资等——这些高杠杆的方式对金融系统的影响比较大。”

  另外,在公积金提取方面,《通知》作了多方面细则规定。《通知》明确,房产经纪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协助缴存职工以虚假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收取高额手续费。此外,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被列为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捂盘惜售、变相囤积房源、利用信息不对称“恶意碰瓷”,怂恿当事人采取“阴阳合同”不实承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也均在整治范围内。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此次政策在商品房是否办理不动产登记、限企审核以及管控电话营销等方面作了新的明确。由于此次政策规定在9月20日前需出台相关具体方案,不排除对房屋交易秩序的整顿会趋严。

  根据央行最新数据显示,8月末上海市个人住房贷款增速持续回落,当月增速为4.2%,环比和同比分别回落0.3个和17.6个百分点。

  上海市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同比增速在半年不到的时间里遭遇“腰斩”。数据显示,6月末,上海市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同比增长4.9%,而2月份的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同比增长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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