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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进一步全面改善空气质量

汽车污染减排将是“十四五”时期重点任务

刘杨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 本报记者 刘杨
  2月25日,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刘炳江在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完善政策措施,全面完成各项治理任务,超额实现“十三五”提出的总体目标和量化指标,打赢蓝天保卫战圆满收官。
  刘炳江表示,“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部将进一步编制全面改善空气质量的行动计划,目标指标设置仍然坚持PM2.5和优良天数两个指标,初步考虑337个城市PM2.5要同比下降10%,相当于未达标城市要下降15%,优良天数从87%提高到87.5%,扣除疫情影响,相当于从84.8%提高到87.5%。
  汽车污染减排是重点
  生态环境部表示,机动车等移动源已经成为我国大中城市PM2.5污染的主要来源,且其对污染的贡献呈不断增加的趋势。通过对重污染过程科学监测和分析,拉抬PM2.5浓度上升的主要成分是硝酸盐,即NOx排放转化成硝酸盐。汽车污染减排将是“十四五”时期的重点。
  生态环境部表示,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继续强化PM2.5污染防治的同时,加快补齐O3污染治理短板,坚定不移地推进NOx和VOCs协同减排,推动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水泥、焦化、玻璃等行业深度治理,强化机动车污染管控,深入开展VOCs综合治理和源头替代,推动PM2.5与O3浓度共同下降,实现协同控制。
  刘炳江指出,2020年,全国PM2.5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3%;2020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率为87%,同比上升5个百分点,比2015年上升5.8个百分点(目标3.3个百分点);PM2.5未达标城市平均浓度同比下降7.5%,比2015年下降28.8%(目标18%)。两项指标均超额完成“十三五”目标要求。
  抓好“降碳”源头治理
  刘炳江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十四五”时期,突出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生态环境部将把降碳作为源头治理的“牛鼻子”,指导各地统筹大气污染防治与温室气体减排。生态环境部将强化顶层设计,牵头制定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制定“十四五”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行动计划等一系列专项规划;严格控制增量,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产能置换要求;加强存量治理,坚持增气减煤同步。
  刘炳江介绍,近年来,我国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持续降低。2017年至2020年,全国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例由60.4%下降至57%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从13.8%提高至15.8%。积极推动燃煤锅炉综合整治,重点区域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基本清零,全国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基本清零。
  生态环境部大力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范围覆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
  在散煤治理方面,刘炳江表示,散煤治理是能源消费革命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解决雾霾的重要举措。近几年来,发改委、能源局、生态环境部、财政部、住建部等部门团结协作,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以气定改,以供定需,取得积极成效。截至2020年底,2+26城市和汾渭平原累计完成了2500万户散煤替代,相当于减少散烧煤五六千万吨。
  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刘炳江表示,“十四五”时期的目标之一是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要加大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交通运输结构调整,针对高排放行业企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强化监督。要在京津冀及周边等重点地区着重发力。”刘炳江称。
  刘炳江表示,近年来,生态环境部积极推进钢铁、煤炭、煤电、水泥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持续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累计达9.5亿千瓦,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产能6.2亿吨。重点区域“散乱污”实现动态清零。大力开展工业炉窑排查治理和VOCs污染综合整治。
  未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利用卫星监控等科技手段,监控各地尤其是东北地区焚烧秸秆的情况,及时发出预警信息;适时派专业团队赴东北地区开展秸秆禁烧督导,强化不利扩散条件下的禁烧管控,规范有利扩散条件下的有组织焚烧;加大支持力度,大幅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推广成功模式,尽可能把利用率提高,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导致重污染天气的问题。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加快推进各项大气污染治理任务,指导各地加快推进产业、能源、运输结构调整和企业污染深度治理等工作;加强监测预警研判,对明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期间赛区大气形势进行中长期预测研判,做好监测预警;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强化重点行业企业和污染源监管,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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