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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文件力挺中药产业发展 支持符合条件企业上市融资

于祥明上海证券报·要闻

  一份力挺中药产业发展的重磅文件——《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昨日正式发布。文件提出,将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药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中医药产业投资基金。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人就此答记者问时表示,文件的出台是为了加快健全符合中医药规律特点的政策体系,解决中医药发展实践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快中医药有特色、高质量地发展,更好实现中医药传承创新。

  针对当前中医药发展出现的薄弱环节和改革难点,聚焦破解中医药发展面临的具体问题,文件从夯实中医药人才基础、提高中药产业发展活力、增强中医药发展动力、完善中西医结合制度、实施中医药发展重大工程、提高中医药发展效益、营造中医药发展良好环境等7个方面提出了28条政策措施。

  文件提出,要增强中医药发展动力,保障落实政府投入,支持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渠道,推进符合条件的公立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多方增加社会投入,鼓励地方先行一步,灵活运用地方规划、用地、价格、保险、融资支持政策,鼓励、引导社会投入,提高中医临床竞争力;加强融资渠道支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药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中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中医药产业的长期投资力度。

  文件还提出,提高中医药发展效益,增强中医药的自我造血能力。上述负责人表示,中医药素有“简、便、验、廉”的特色优势并得到群众喜爱,但一些传统中医药项目的定价收费和医保报销标准制定后长期未作合理调整,与中医药的临床价值和技术劳务价值不匹配。为此,文件明确提出,完善中医药服务价格政策等举措,提高中医药发展效益。医疗机构炮制使用的中药饮片、中药制剂实行自主定价,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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