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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赋能小店经济 2025年达标“百城千区亿店”

上海证券报

  到2025年,培育小店经济试点城市100个

  赋能服务企业100家

  形成人气旺、“烟火气”浓的小店集聚区1000个

  商务部等7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小店经济推进行动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推动形成多层次、多类别的小店经济发展体系,加快小店便民化、特色化、数字化发展,以稳定就业、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提升经济活力。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相关指标,小店通常指面向居民消费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雇员10人以下或年营业额100万元以下的微型企业,以及年营业额1500万元以下的网店。

  具体发展目标方面,《通知》明确,到2025年,培育小店经济试点城市100个,赋能服务企业100家,形成人气旺、“烟火气”浓的小店集聚区1000个,达到“百城千区亿店”目标。

  《通知》要求,以市场化手段推动“以大带小”,鼓励电商平台为小店提供批发、广告营销等数字化服务,鼓励采取降低门槛、发展增值服务等方式减免佣金和基本服务费,减轻小店信息成本和经营负担。鼓励电商平台的小店在线集聚,利用平台技术、流量、场景和资源优势创新云逛街、云购物等活动。

  降低小店成本方面,《通知》提出,支持物流企业为小店开展统仓、共配、冷链、托盘和周转箱循环共用等供应链服务,降低物流成本;鼓励减免连锁加盟费用;鼓励减免小店代理费用等。

  商务部还将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全国小店经济试点,城市试点周期为2年。确定试点城市和赋能服务企业名单后,还将适时印发试点推广经验做法。

  截至2019年底,全国注册小店8000多万户,带动就业约2亿人。商务部发言人高峰此前表示,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以推动发展小店经济为主要抓手,促进商贸流通小微企业增加就业、扩大消费。

  疫情发生后,我国出台一系列税收政策支持小店经济发展,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世宇此前表示,我国部署出台延长亏损结转年限、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4批税费优惠政策,支持小店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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