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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企拒保交强险背后的无奈:车主投保难企业盈利难

冷翠华证券日报

  近日,监管部门连续对保险公司拒保交强险的行为开出罚单。从车险供需两端看,需求端的部分消费者面临投保“跑断腿”等难题,甚至有的车主买到了伪保险,花了钱却没有保障;供应端的保险公司则对部分高风险业务“避而远之”,尤其在车险整体经营面临较大压力的情况下,避开高风险业务的诉求愈加强烈。

  高风险车辆有投保需求,而保险公司有保费却不愿收,供需矛盾明显。何以解题?业内人士认为,一方面,保险公司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拒保交强险;另一方面,对部分高风险车型,应当适当提高自主定价系数上限,以减少保险公司不愿保、不敢保的现象,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

  险企因拒保连收罚单

  近期,4家保险公司因拒保交强险,收到了监管部门开具的罚单。

  具体来看,10月11日,据江苏无锡银保监分局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人寿财险无锡市中心支公司、人保财险无锡市滨湖支公司黄巷营业部、平安产险锡山支公司东亭营销服务部、华安保险无锡中心支公司第一营销服务部均因拒绝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被罚款10万元。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俗称交强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具备资格的保险公司。同时,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

  尽管上述条例有明文规定,但事实上,保险公司拒保交强险的现象并不鲜见,保险监管部门也曾发布了多则处罚信息。例如,据山东银保监局7月份处罚信息显示,客户在阳光财险平阴支公司就自卸货车投保交强险时,被告知自卸货车无法购买交强险,保险公司未为客户办理交强险承保业务,该公司因此被罚20万元。

  5月份,山东银保监局发布交强险投保提示,近期发现部分机动车投保人在依法办理机动车交强险时,个别保险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或拒绝承保,致使车辆无法正常营运。河北日报报道显示,4月底,陆续有大货车和出租车车主向邯郸银保监分局反映无法投保车险的问题。

  据悉,对险企拒保车险尤其是交强险的情况,银保监会和各地监管部门均向保险主体下发了通知,要求各险企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任何门槛,变相提高交强险投保门槛或拖延承保。但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在车险综改一周年座谈会上指出,个别市场主体拒保情况改善不明显,需要持续关注。

  部分险企对特定车辆的拒保行为不仅让消费者投保“跑断腿”,同时,也给一些非法经营者提供了“钻空子”的空间。根据重庆银保监局发布的《关于防范伪保险产品的提示》显示,近期,市场中出现部分含有类似风险保障责任但非保险公司设计销售的产品,部分运输公司或货车车主购买此类产品代替商业车险,但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遇到了拖赔惜赔、销售方不执行诉讼判决等问题。

  重庆银保监局提醒称,消费者应向保险公司投保。同时,对于交强险,各保险公司及销售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任何门槛变相拒保或拖延承保;对于商业车险,各保险公司应严格依法合规做好相应保险保障服务。

  业绩下滑背后的压力

  为何保险公司明知不能拒保交强险,却频有发生,且今年愈加明显?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分析道,这说明部分险企法律法规意识较为淡薄的同时,也说明目前险企经营压力普遍较大,对部分高风险业务采取回避态度,尤其是在车险综改之后,监管对险企经营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部分险企宁愿冒着被处罚的风险也要拒保高风险业务。

  “我们之前承保了一批某网约车平台的车辆,即使不给任何销售费用,并将自主定价系数拉到上限,但仍然出现了明显的亏损。”某财险公司车险负责人表示。另一家险企负责人也反映了类似问题,由于提价空间有限,车险综改之后确实出现了部分业务“保险主体不敢保、客户投保难”的情况。

  “车险综改之后,交强险保费和以前一样,但险企责任却大大提升,综合成本大幅提高。”某财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表示。根据车险综合改革方案,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明显增加了赔付成本。据银保监会最新统计数据显示,1月份-8月份,行业车险保费规模为4950亿元,同比下降9%,而同期的车险保额达303.7万亿元,同比增长67%,巨大的反差之下,险企经营结果也明显变差。记者从业内了解到,今年前7个月,全国车险综合成本率为100.93%,其中,赔付率为73.35%,费用率为27.58%。这意味着,车险经营陷入了全行业的暂时性承保亏损,而业内人士认为真正的挑战目前尚未结束。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随着车险综改的推进,少数车型费率空间不足的问题日渐凸显。伴随着交强险保额提升,商业险单均保费下降,以及城乡人才项目赔付标准一体化的实施,部分营业车辆,特别是10人座以上的各种车型的纯风险保费不足的问题日渐凸显,即使用足自主定价系数上限也仍无法覆盖赔付成本。该负责人表示,定价不足导致市场竞争不充分,个别险企分支机构出现了拒保现象,尽管监管部门下发了相关通知,但仍有机构改善不明显,需要持续关注。

  该负责人指出,“财险业高质量发展需要行业有一定的利润作为基础,普遍亏损的局面不利于行业的持续发展,如何破解这一难题,是下一阶段大家需要关注和思考的重点。”此外,有业内人士提出,对部分高风险车险业务,建议提高自主定价系数上限,更好地保障险企和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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