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律所高司雨:高管变动不影响标的资产经营
记者 王兴亮
2017-10-11 11:23:00
中证网讯(记者 王兴亮)10月11日,银星能源在深交所召开重组说明会。法律顾问北京天元律所高司雨表示,报告期内标的资产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化主要由于集团内部的人事调整及换届,不会对标的资产的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她指出,首先,报告期初标的资产银仪风电的总经理为马明轩,报告期内马明轩一直担任标的资产总经理职务,标的资产总经理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其次,报告期内除了两名董事因个人原因辞去标的资产董事职务以外,标的资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均为国有企业集团内部正常的人事调动或换届选举,报告董事长由李卫东变更为翟建军,也是因为银星能源内部工作调整。报告期内,标的资产共有6名非职工董事,其中银星能源推荐4名,中铝宁夏能源推荐2名,该等结构始终未发生变化,虽然董事会成员的部分人选发生变更,但董事会的整体治理结构保持稳定,能够保证董事会对公司经营事项的决策保持连贯性和稳定性。
另外,虽然报告期内标的资产的副总经理因集团内部人事调动发生变化,但总经理一直未发生变化,能够保证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且离任的副总经理马丽萍仍担任标的资产董事。因此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